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計算及年度申報
為了擴大保險費基,「二代健保」的保費收入,除了現行以經常性薪資對照投保金額所計算出的「一般保險費」之外,將會再加上「補充保險費」,如此一來,除了薪資以外之其他所得,例如高額股利所得及存款利息等收入的民眾,健保費將因而增加。藉由擴大保險費基,針對其他所得,來計收補充保險費,以拉近相同所得者之保險費,達到強化量能負擔之公平性。
補充保險費的費率,依照二代健保法規定為2 %,且計算金額上限為1,000 萬元,也就是超過1,000萬元時,以 1,000 萬元來計算,不再往上加,同時也會設有下限,起徵點金額目前設定為5,000元,給付金額低於起徵點就不必扣繳補充保險費,以降低補充保險費對弱勢民眾可能的衝擊並符稽徵成本。
行政院公布自102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,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
保險費外,雇主、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,須計收補充保險費:
雇主(扣費義務人:是指所得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):
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(所得稅格式代號50)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,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計費公式:
(薪資所得總額-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)×補充保險費率(第1年為2 %)
明年1月起,雇主需付「一般保費」(即每個員工投保金額x費率x 60 %(負擔比率)x(1 +平均眷口數)),加上「補充保險費」總和,即為二代健保實施後,雇主每個月要為員工繳交的健保費。
案例:
冠軍公司僱用110名員工,102年1月之投保金額總額為300萬元,當月發給員工之薪資總額為500萬元,另給付兼職人員薪資1萬5千元及演講費1萬元,應於102年2月底向健保局繳納補充保險費40,500元。
說明:補充保險費=(500萬 + 1萬5千 + 1萬 – 300萬元) x 2% = 40,500元。
資料來源:網路文章
為了擴大保險費基,「二代健保」的保費收入,除了現行以經常性薪資對照投保金額所計算出的「一般保險費」之外,將會再加上「補充保險費」,如此一來,除了薪資以外之其他所得,例如高額股利所得及存款利息等收入的民眾,健保費將因而增加。藉由擴大保險費基,針對其他所得,來計收補充保險費,以拉近相同所得者之保險費,達到強化量能負擔之公平性。
補充保險費的費率,依照二代健保法規定為2 %,且計算金額上限為1,000 萬元,也就是超過1,000萬元時,以 1,000 萬元來計算,不再往上加,同時也會設有下限,起徵點金額目前設定為5,000元,給付金額低於起徵點就不必扣繳補充保險費,以降低補充保險費對弱勢民眾可能的衝擊並符稽徵成本。
行政院公布自102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,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
保險費外,雇主、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,須計收補充保險費:
雇主(扣費義務人:是指所得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):
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(所得稅格式代號50)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,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計費公式:
(薪資所得總額-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)×補充保險費率(第1年為2 %)
明年1月起,雇主需付「一般保費」(即每個員工投保金額x費率x 60 %(負擔比率)x(1 +平均眷口數)),加上「補充保險費」總和,即為二代健保實施後,雇主每個月要為員工繳交的健保費。
案例:
冠軍公司僱用110名員工,102年1月之投保金額總額為300萬元,當月發給員工之薪資總額為500萬元,另給付兼職人員薪資1萬5千元及演講費1萬元,應於102年2月底向健保局繳納補充保險費40,500元。
說明:補充保險費=(500萬 + 1萬5千 + 1萬 – 300萬元) x 2% = 40,500元。
雇主
(投保單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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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每個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之總額*保險費率(5.17%)X 負擔比率(60%)X (1+平均眷口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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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每個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之總額*保險費率(4.91%)X 負擔比率(60%)X (1+平均眷口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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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雇主支付薪資總額--受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)X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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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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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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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負擔之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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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(機關.團體.事業負責人)
為扣費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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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行政之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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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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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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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月支付之「薪資所得總額」與其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之差額,就其差額乘上補充保險費率。
2.「薪資所得總額」計算方式,只要所得稅徵收格式代號為五○,全包括在內, 包括薪金、俸給、工資、津貼、歲費、獎金、紅利等各種補助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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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給付時扣取受雇者獎金之保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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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(健保局)繳納。
2..年度結束,需將扣費情形轉知受雇者 。
3..罰則: 扣費義務人,也就是給錢的單位,包括銀行、上市櫃 公司、企業,沒有依照規定扣繳補充保險費,健保局會限期補繳,並處以應扣繳金額的1倍當做罰鍰;如果扣費義務人沒有在限期內補繳,就會被處以3倍的罰鍰。(§8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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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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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職
薪資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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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聘用兼職員工的企業,若非屬該等員工之投保單位,對該等薪資,勞雇雙方皆須負擔2%之補充保險費。(§31~3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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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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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
業務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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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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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利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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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營利事業對股東股利之扣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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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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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息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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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給付民眾公司債.及其他貸款之利息。
2.銀行對存款人(民眾)利息之扣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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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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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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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給付民眾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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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扣繳方式: 採用單筆就源扣繳方式,例如銀行發放存款利息,上市櫃公司發股票現金股利時,要先扣除其中的2%做為補充保險費交給健保局,剩下的才發給銀行客戶、股東。除了超過4倍投保薪資獎金是以年度累計 之外,其他5種收入都是依照單次扣繳補充保險費。例如每一筆的利息、每一筆的兼差收入、每一筆房租都必須扣繳2%當做補充保險費。
2.罰則: 扣費義務人,也就是給錢的單位,包括銀行、上市櫃 公司、企業,沒有依照規定扣繳補充保險費,健保局會限期補繳,並處以應扣繳金額的1倍當做罰鍰;如果扣費義務人沒有在限期內補繳,就會被處以3倍的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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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網路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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